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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禁止高空抛物”安全教育周活动
日期:2021-12-15 11:08:43  发布人:宣传部 作者:何娟  浏览量:1232 打印本文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 何娟)为杜绝高空抛物违法行为,增强师生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12月中旬,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了“禁止高空抛物”安全教育周活动。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不文明,社会危害性极大。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故意高空抛物者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民众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高空抛物罪”罪名。

活动期间,学生工作处发动班级,组织全院学生学习了“高空抛物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的签名活动。工作人员在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楼公示栏张贴了倡议书和警示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干部还利用午休和晚查寝时间走访宿舍,发放倡议书并现场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禁止高空抛物”安全教育活动做到了全覆盖。

“禁止高空抛物”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普及了全院师生“高空抛物”法律知识的学习掌握,进一步规范了青年学生社会公德的树立。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自觉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用实际行动建设我们美丽的校园。(图 江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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