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郴教通办〔2018〕3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程
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的根本措施,其主要要求是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既是上级政策规定的要求,也是广大初三毕业生和家长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中职教育适应现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院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和监管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主管责任人,负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管的直接领导责任。各初中学校校长是宣传、解读并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统筹推进本地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抓住、抓好关键环节,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
1.严格把握好高中阶段普职分流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和生源现状,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本地高中阶段学校及结构布局,统筹用好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建设资源。要根据初中毕业生源规模,统筹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有意愿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中职教育的招生比例。
2.严格把握好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工作关。从今年起,市教育局将严格对照国家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规定,认真核查各高中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严格审核招生资格,科学核定办学规模、招生专业和年度招生计划。凡是未列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或未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一律不得招生、注册。严格审核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资格,不具备资质的招生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3.严格把握好招生宣传工作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县市区中职业学校阳光招生信息的采集录入进行严格把关,内容包括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学校简介、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等,每一项都要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真实、规范,为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市教育局将在今年5月组织中职招生宣传月活动,主要宣传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推出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要让每个初中毕业生都知晓互联网上有“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要让每个初中毕业生会登录“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并会选择就读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告知每个初三毕业生和家长,填报职业院校,首先要登录“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平台(http://zsxxtp.hnedu.cn/front/index.do)”,点击学校信息栏目,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爱好,选择就读学校。或者直接登录“郴州教育信息网(jyj.czs.gov.cn)”,打开郴州市教育局网站,点击导航栏中的“职业教育”,访问职成科网页中的“招生就业”模块,下载“2018年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宣传指南”资料,解压后可详细了解郴州市18所职业院校,从中选择就读学校。再登录“郴州市中考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本人的学籍号(见中考准考证),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6位数字)。
4.要严格把握好招生录取工作关。从今年起,郴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的制度,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进行录取和注册。对未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不予录取注册。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遵守《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市教育局设立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咨询举报热线:0735--2850383,0735--2850200,接受家长、学生和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及时核实核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今年5月和6月,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将组织开展中职阳光招生专项督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