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技师学院学生平安险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郴州技师学院(采购人名称)的 郴州技师学院学生平安险购买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评标办法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技师学院学生平安险购买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HA(CZ2023)CG01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01 | 郴州技师学院学生平安险购买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2年 |
1、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5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类。(本项目允许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是指提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参与)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全部按无效响应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1投标人按本公告第三条及附件1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
五、项目报名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证明材料2套,胶装,前往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名邸酒店22楼2209室 )。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郴州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13507353507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北路7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小群
电 话:18397201728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名邸酒店22楼2209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