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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有关要求
日期:2015-05-22 10:17:51  发布人:admin 作者:[db:作者]  浏览量:1478 打印本文

一、公开承诺要实

党总支、党支部及党员的公开承诺要实实在在,不要说大话、空话、套话,不要承诺诸如“保证执行党的政策”、“保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保证好好学习”、“保证做一个好党员”之类的事项。可以承诺本职工作方面的具体事,也可以承诺身边的具体事,二到三件即可。

二、组织要对公开承诺签意见

所有党员的公开承诺都由支部签意见,支部的公开承诺由总支签意见,总支的公开承诺交联系领导过目后由院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签意见。

三、建立公开承诺台帐

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员的公开承诺建立台帐,总支建立支部承诺台帐。

台帐样式由组宣部统一设计,电子表格管理。

四、承诺事项兑现消号制

年终要对党员承诺的事项履诺兑现情况进行测评,满意度达到要求的,履诺兑现有效,才能予以消号。

 

附件:

1.党支部公开承诺台帐.xls 

 

2.党总支部公开承诺台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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